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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级

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

 

医工继教便函〔2011〕01号

各分会:

    为做好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,根据全继委办发〔2011〕08号文件精神,现将学会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仍实行网上申报、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。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—8月25日;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—12月25日。网址为http://cmegsb.cma.org.cn。各级用户仍继续使用已有的账户和密码。尚无账户和密码的用户,可按相关要求逐级申请。逾期申报者不予受理。网上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。


    二、在实行网上申报的同时,需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〔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,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,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。纸质申报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,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由授课教师签字(备案项目除外)。报送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—8月20日,报送备案项目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—12月20日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将同时作为申报依据,缺少其中之一将被视为无效申报。


    三、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:基础医学(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)、临床内科学(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)、临床外科学(含麻醉及皮肤、性病学科)、妇产科学、儿科学、眼耳鼻喉科学、口腔医学、影像医学、急诊学、医学检验、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、药学、护理学、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。

    四、学会所属各分会分会报送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打印申报材料,请按相关要求送(寄)至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继续教育部(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2号4号603室;邮编:100081;联系电话:010-62132104;联系人:韩国强)。

 

    五、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、新知识、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,注重项目的针对性、实用性和先进性。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。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。项目申报材料应能体现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,提出培训的预期目标及效果的考核指标。


    六、每位项目负责人当年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。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(次)数不超过6期(次)。申报表所列内容应逐项如实、完整、准确填写。如有不实之处,将取消该项目参加评审的资格;已经通过评审的项目,将取消该项目领取学分证书的资格。

    七、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:根据全继委办发〔2011〕08号文件规定,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12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1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;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2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。
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,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。

    八、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收取评审费。

 

   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

二○一一年八月